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2025年三剂招标(公开招标,塑料母粒\色母黑 聚乙烯装置,上海石化)塑料母粒\色母黑 聚乙烯装置(招标编号:NWZ250603-1003-089144) ,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塑料母粒\色母黑 聚乙烯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年三剂招标(公开招标,塑料母粒\色母黑 聚乙烯装置,上海石化)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塑料母粒\色母黑 聚乙烯装置 | 4000.000 | 吨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仅接受进口品牌代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包含是否为独家代理/区域代理、授权代理期限(授权截止日期应至少晚于开标之日起6个月及以上)、授权品种及型号、授权范围、授权人姓名和职务有效签字或盖章;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产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1)提供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 (2)提供两年内对应的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使用的炭黑母料用于工业化HDPE装置生产的混配料,必须通过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的PE100等级认证测试以及国际PE100+协会指定的国际权威机构的测试。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生产商提供: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提供标注经纬度的主要设备照片(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包括:加料设备(失重称等)、原料混合设备(密炼机等)、造粒设备(挤出机等)、脱水干燥设备(离心干燥器等)、筛选设备(振动筛等)、成品包装设备(自动包装机等)、检验设备仪器。 (3)生产商需提供:(1)生产工艺流程;(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企业完税证明。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3日11时30分 至 2025年7月28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张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办公室。
无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钱涛 联系人: 张静
电 话: ****** 电 话: ******8418(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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